6罗得出来,把门关上,到众人那里,7说,众弟兄,请你们不要作这恶事。
8我有两个女儿,还是处女,容我领出来,任凭你们的心愿而行。
只是这两个人既然到我舍下,不要向他们作什么。
1、罗得说不(6,8b)
我们可以将这段经文交叉结构,6与8b首尾呼应,让我们看见“不要”这个概念在重复中被特别强调:面对罪,罗得两次说不。
第一次,אַל־נָא אַחַי תָּרֵֽעוּ,我的弟兄们,请你们不要作恶。第二、רַקלָֽאֲנָשִׁים הָאֵל אַל־תַּעֲשׂוּ דָבָר,但是对这些人,你们不要作任何事。翻作任何事的字是דָּבָר, speech, word, speaking, thing。这个字可以指暴行,也可以指恶言。罗得“说不”不是论断,而是爱神和爱人如己。而一个面对世界邪恶丧失了说不能力的教会或基督徒,根本就不是基督的门徒。他们不是属灵,而是恐惧。
但主怎样说呢?“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(生命或作灵魂下同)必丧掉生命。凡为我丧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”(马太福音16:25)。
罗得不仅用说不见证了信仰,也用行动证明他是神的仆人:“罗得出来,把门关上,到众人那里”。一方面罗得没有逃避,直接站到人群中,如羊进入狼群;甚至不留退路。新约圣经说罗得是一个义人,他是当得的。另一方面,罗得没有将上帝的使者出卖给外邦罪人,而且全力要保护他们,免得落入罪人之手。
第6节这里有两个同义词:פֶּתַח,דֶּלֶת;都是入口和门的意思,与8b中的“舍下”(קוֹרָה,rafter, beam)前后呼应。这些概念显示罗得站在破口之处,面对闯入者,预备殉道:你们要进去,就踩着我的身体过去。从亚伯拉罕到罗得,虽然世界变得更加邪恶,但是教会也变得更加坚强。当然,罗得也是向所多玛人陈述他们也懂得的待客之道,但所多玛不相信道理。
2、罗得女儿(8a)
仅仅勇敢是不够的,你要作出牺牲,甚至献上自己最宝贵、最心爱的:“8我有两个女儿,还是处女,容我领出来,任凭你们的心愿而行”。
然而到底应该怎样理解罗得这种狂热的献祭和牺牲,可谓众说纷纭。现代人显然无法理解罗得对女儿的作为,甚至认为他比亚伯拉罕献上以撒更加不可理喻。而罗得的作为即使在世俗道德逻辑上也得不到辩护:你可以牺牲你自己,但你没有权利牺牲自己的女儿。或者罗得仅仅是缓兵之计吗,以此延迟暴民的进攻时间?或者罗得的女儿们在房内自己表示愿意舍身救主,而罗得只是表示她们自己的意愿而已?或者罗得心里实际上知道自己所接待的是谁,深信他们绝对不会坐视不管,最终必然会出手相救,拯救自己和自己的女儿?或者罗得知道所多玛人根本对他的女儿没有兴趣——比如罗得的女儿已经许配给了所多玛人,或所多玛暴徒都是有同性恋倾向人(结婚后仍保持处女之身,19:31;有犹太传统认为罗得有4个女儿)——因此故意用这种极端的说辞让所多玛人羞愧(Luther)?或者,罗得像亚伯拉罕一样不过都是罪人,为了自义或自保,后者可以将太太牺牲给法老,前者可以将女儿献祭给所多玛人?或者,罗得逼迫女儿献身,这是迦南的风俗或罪恶;结果罗得最后赢得了女儿逼迫父亲在山洞献身的报应(midrash)?或者神的使者任凭罗得出去并且这样说,就是要藉着罗得的话语定所多玛人的罪,同时见证罗得的信心?
无论如何,这事确实发生了,罗得的行动和言论一定是事实。但是圣经所记载的事实,不一定等于上帝鼓励这种行为。仔细研究原文仍然是必要的。הִנֵּה־נָא לִי שְׁתֵּי בָנֹות אֲשֶׁר לֹֽא־יָדְעוּ אִישׁ אֹוצִֽיאָה־נָּא אֶתְהֶןאֲלֵיכֶם וַעֲשׂוּ לָהֶן כַּטֹּוב בְּעֵינֵיכֶם,Behold now, I have two daughters which have not known man; let me, I pray you, bring them out unto you, and do ye to them as is good in your eyes。这句话至少表面上并没有说,将两个女儿交给所多玛人强暴;而是说,去作你们眼中看为好的事。也许罗得仅仅是阐述了一种“和亲”的政策,对此中国人耳熟能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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