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三人就从那里起行,向所多玛观看,亚伯拉罕也与他们同行,要送他们一程。17耶和华说,我所要作的事,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?
18亚伯拉罕必要成为强大的国,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他得福。19我眷顾他,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,遵守我的道,秉公行义,使我所应许亚伯拉罕的话都成就了。
20耶和华说,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,声闻于我。21我现在要下去,察看他们所行的,果然尽像那达到我耳中的声音一样吗?若是不然,我也必知道。
创世纪18:16-21可以分解成上述三个部分。首先,16-17让我们看见亚伯拉罕与神同行,而这是他能够听见上帝话语、了解上帝旨意的前提。其次,18-19与20-21平行,从两个方面启示了上帝的旨意:一方面是上帝对选民的祝福和保守(18-19);另一方面是上帝对世界的审判(20-21)——所多玛和蛾摩拉是世界罪恶的代表。另外,16、22、33之间是平行的,对这段经文起到了结构性的作用。
1、神的朋友(16-17)
16三人就从那里起行,向所多玛观看,亚伯拉罕也与他们同行,要送他们一程。
17耶和华说,我所要作的事,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?
这两节经文还可以进一步一分为二:16节强调亚伯拉罕与神同行;17节强调耶和华定意向亚伯拉罕启示自己。请特别注意两节经文之间“三人”与“耶和华”之间的转换。不过在原文中,“三人”是הָֽאֲנָשִׁים,the men。他们应该是从希伯伦的犹大山地向约旦河谷俯瞰所多玛。动词שָׁקַף的基本含义是to overlook, look down or out, overhang, look out and down(19:28等)。介词词组עַל־פְּנֵי被翻作toward;不过这个词组的本来含义是在……表面之上。
所多玛的一切都在上帝的视野之内;换言之,这世界的一切神都知道,你根本无法隐藏,更不能逃避审判。而亚伯拉罕显然目睹了这一幕。“与他们同行”(הֹלֵךְ עִמָּם)或与神同行,亚伯拉罕至少是第三人:创世记5:22-24,“22以诺生玛土撒拉之后,与神同行三百年,并且生儿养女。23以诺共活了三百六十五岁。24以诺与神同行,神将他取去,他就不在世了”;创世记6:9,“挪亚的后代记在下面。挪亚是个义人,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。挪亚与神同行”。亚伯拉罕与神同行不仅仅是尽送客之道,更是因为他敏感到了上帝的愤怒正在逼近所多玛,而他要为所多玛“求情”。
在16-17之间,可以插播一下这段经文:“18有谁站在耶和华的会中得以听见并会悟他的话呢?有谁留心听他的话呢?19看哪。耶和华的忿怒好像暴风,已经发出。是暴烈的旋风,必转到恶人的头上。20耶和华的怒气必不转消,直到他心中所拟定的成就了。末后的日子你们要全然明白”(耶利米书23:18-20)。
神同样洞察亚伯拉罕的心迹。这里的主语是耶和华(וַֽיהֹוָה),而且在话语中的主语是第一人称的单数“我”(אֲנִי x2)。动词隐藏(כָּסָה)与启示、显现是对立的——上帝向那些跟随祂的人启示自己:“7你们祈求,就给你们。寻找,就寻见。叩门,就给你们开门。8因为凡祈求的,就得着。寻找的,就寻见。叩门的,就给他开门”(马太福音7:7-8)。
而神将那些侍奉和跟随自己的人看为朋友,而上帝之友最大福分首先就是知道神的旨意,就是认识真理,就是领受所赐的圣灵(使徒行传2:38;约翰福音16:13)。关于亚伯拉罕是上帝的朋友,以及上帝之友的真理,可以参考如下经文:历代志下20:7,“我们的神阿,你不是曾在你民以色列人面前驱逐这地的居民,将这地赐给你朋友亚伯拉罕的后裔永远为业吗”(另参以赛亚书41:8;雅各书2:23);约翰福音15:14-15,“14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,就是我的朋友了。15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。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。我乃称你们为朋友。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。已经都告诉你们了”(路加福音7:34,12:4,16:9;马太福音11:19;约翰福音3:29,11:11,15:13;阿摩司书3:7)。
2、祝福(18-19)
18亚伯拉罕必要成为强大的国,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他得福。
19我眷顾他,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,遵守我的道,秉公行义,
使我所应许亚伯拉罕的话都成就了。
我们可以将这两节经文交叉结构如上。18与19b强调的是上帝的应许,而神的应许特别涉及未来的国度这个伟大的异象。正如希伯来书的作者所见证的,亚伯拉罕生前并没有得到“强大的国”(לְגֹוי גָּדֹול וְעָצוּם),这里的国是单数;更没有看到“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他得福”。因而18节的祝福都是指向复活的亚伯拉罕所说的,因为亚伯拉罕的神是活人的神,不是死人的神(马太福音22:32)。
换言之,上帝对信徒的重生和祝福就是赐下复活和末世论的信仰。而这一信仰,即复活和末世论的信仰,乃是基督徒重生的基础。没有基督的复活和复临,就不可能有“强大的国”以及“地上万国的福祉”;更不可能拥有基督徒的新生命。否则,“鬼魔也信,却是战惊”(雅各书2:19)。
基督徒的新生命首先就是在复活之主的“眷顾”之下,或者服侍在圣灵的教会中“活出来”。יְדַעְתִּיו,I know him;我眷顾他,我知道他,我使他知道。眷顾的目的是不断教导子民:צָוָה,to command, charge, give orders, lay charge, give charge to, order。
这个眷顾、吩咐或命令用新约的话语就是:“18耶稣进前来,对他们说,天上,地下所有的权柄,都赐给我了。19所以你们要去,使万民作我的门徒,奉父子圣灵的名,给他们施洗。(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)20凡我所吩咐你们的,都教训他们遵守,我就常与你们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”;约翰福音21:15b,“耶稣对他说,你喂养我的小羊”;彼得前书5:2,“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,按着神旨意照管他们。不是出于勉强,乃是出于甘心。也不是因为贪财,乃是出于乐意”;提摩太后书4:1-2,“1我在神面前,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,凭着他的显现和他的国度嘱咐你。2务要传道。无论得时不得时,总要专心,并用百般的忍耐,各样的教训,责备人,警戒人,劝勉人”。但是特别需要强调的是,没有基督的复活升天就没有圣灵的降临,而没有圣灵的降临就没有基督的教会;而没有基督的教会就不可能有所谓的“我眷顾他”和“吩咐”。教会之外的所谓神圣眷顾不过是异教的花言巧语而已。
其次,这“活出来”主要是两方面的见证:
第一、“遵守我的道”:וְשָֽׁמְרוּ דֶּרֶךְ יְהוָה,and they shall keep the way of the LORD,原文中不是“我”,而是“主”。道,דֶּרֶךְ,way, road, distance, journey, manner;道路(创世纪3:24,6:12,16:7)。这是指信道之后行道而言的。当主耶稣说“我就是道路”的时候,用的就是这个概念。人在复活真理之外,看不见道路,是瞎眼的;或者看见道路却无力行走,因此是瘫痪的。
围绕“路”这个概念,可参考罗马书3:16-18,“16所经过的路,便行残害暴虐的事。17平安的路,他们未曾知道。18他们眼中不怕神”。因此罪人必须藉着复活的真理经历瞎眼和瘫痪医治的神迹。这些病人虽然不怕神,但一定怕希律。这些魂飞魄散的残疾人,一定用他们的丧胆神学来捆绑传道人。
但保罗说:“1我们既然蒙怜悯,受了这职分,就不丧胆。2乃将那些暗昧可耻的事弃绝了,不行诡诈,不谬讲神的道理。只将真理表明出来,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。3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,就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。4此等不信之人,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,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。基督本是神的像。5我们原不是传自己,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,并且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……16所以我们不丧胆。外体虽然毁坏,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。17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,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。18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,乃是顾念所不见的。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,所不见的是永远的”(哥林多后书4:1-18)。只有医治之后的生命,才能看见所不见的和永远的福分。
第二、“秉公行义”。实际上“秉公行义”是“遵守我的道”的结果(动词不定式):所谓活出来,首先就见证为“秉公行义”的新生命。לַעֲשֹׂות צְדָקָה וּמִשְׁפָּט,to do justice and judgment。阴性名词צְדָקָה的基本含义是justice, righteousness。
创世纪15:6中的的“义”就是这个概念:“亚伯兰信耶和华,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”。这个义当然是指向称义和得救的;但是称义和得救的一个基本见证就是因信上帝而活在“正义”之中。
阳性名词מִשְׁפָּט的基本意义是:judgment, justice, ordinance。这指向基本的是非判断和坚持真相的勇气(创世纪40:13)。这个名词重复出现在创世纪18:25,“将义人与恶人同杀,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,这断不是你所行的。审判全地的主,岂不行公义吗?”上帝要求祂所造的人,特别是基督徒有正义感,首先是因为祂自己就是正义的,而祂是按自己的形象造的人。上帝要求人特别是基督徒有基本的是非勇气,因为祂自己就是“自有永有”的。如果这世界没有是与非,就成了必须灭亡的所多玛;因为在那里,人可以为所欲为,无人说不。
这两个概念绝非鼓动基督徒像神一样判断人,乃是从道德底线上建立基督徒的正义感和基本的人味和天良。你最起码要有是非之心和正义感;并因此真正接受末世论信仰。
不仅如此,基督徒唯有“秉公行义”,才会“使我所应许亚伯拉罕的话都成就了”。如果没有这种“活出来”,上帝的祝福与你无关,你与天国是根本无分的(לְמַעַן,so that)。值得强调的是,“秉公行义”这个概念与“上帝审判”的真理是一致的。而对基督徒而言,你至少要宣告上帝审判和末世审判的信息。这是希伯伦仆人的天职。
没有复活的信仰,一定进入“基督徒政治恐惧”的惨状:“鬼魔也信,却是战惊”(雅各书2:19)。因为一个人如果不相信未来的国度,是不可能遵守圣道、秉公行义的;人若失去复活和天国的盼望,就必然成为世界之子,成为食物、权力和情欲的奴仆。唯有基督的复活才能使人称义成圣。
那些根本不相信复活的人进天国是很难的:“我又告诉你们,骆驼穿过针的眼,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”(马太福音19:23)。因为罪人如果不相信复活和天国,就必然相信肉身和世界。而最能代表肉身和世界福祉的无非就是钱财、权力和情欲;并在这三大偶像崇拜的基础之上编造肉身成道的谎言:我就是神,因为我有钱、有权、有色。我们已经讨论过,这四重罪孽构成所多玛现象的本质。
秉公行义才是活出来,这需要信仰的勇气。揭露弟兄姐妹和传道人那不需要勇气,无耻就行了;指着希律们说他们是狐狸并宣告复活和审判的真理才需要勇气。
3、审判(20-21)
20耶和华说,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,声闻于我。
21我现在要下去,察看他们所行的,
果然尽像那达到我耳中的声音一样吗?若是不然,我也必知道。
我们可以寻见18-19与20-21之间的逻辑关系:所多玛的罪恶首先就是违背圣道,无公无义。正因为如此,上帝将公义或审判临到所多玛:“耶和华说,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,声闻于我”。与此相关,21节“他们所行的”,与19节中的“秉公行义”中的“行动”完全是同一个概念(עָשָׂה)。
首先请注意这个世界的现状:זַעֲקַת סְדֹם וַעֲמֹרָה כִּי־רָבָּה,Because the cry of Sodom and Gomorrah is great。一方面,两座城市犯罪的嚣张而大声喧哗人声鼎沸;另一方面,两座城市被压迫的生灵日夜哭号撕裂天地。这就是著名的“所多玛与蛾摩拉的哭喊”。这里同时提及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座城市,或许让我们看见东西方怎样互相鼓励地犯罪,或者彼拉多和希律就成了朋友。
我们已经知道,所多玛的意思就是燃烧(burning),或者沸腾的工地;而蛾摩拉的意思是淹没(submersion),或者地表的沉陷。已经罪恶滔天了,“罪恶甚重”,因此“声闻于我”,不过原文中并没有“声闻于我”这类词,这是意译。罪恶甚重,וְחַטָּאתָם כִּי כָבְדָה מְאֹֽד,and because their sin is very grievous。名词罪(חַטָּאָת)在这里用作复数,所多玛蛾摩拉的各种罪恶无奇不有,而且全部登峰造极。
这个阴性名词最早出现在创世纪4:7, “你若行得好,岂不蒙悦纳,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伏在门前。它必恋慕你,你却要制伏它”。一方面,“罪”指向不好的外在行为;而这个好与不好,是根据神的标准,而非人的标准。另一方面,罪与人心之间有着人鬼情未了的“爱情”。动词חָטָא的基本含义是:to sin, miss, miss the way, go wrong, incur guilt, forfeit, purify from uncleanness。
圣经中说的犯罪首先是指人与神的关系,即得罪神(创世纪20:6,9;39:9);然后指伤害和损害(创世纪31:39,42:22等)。另外,与喊声甚大(רַב)这个形容词平行的是罪恶甚重:כָּבַד,to be heavy, be weighty, be grievous, be hard, be rich, be honourable, be glorious, be burdensome, be honoured。而且是非常非常严重(מְאֹד,exceedingly, much)。换言之,那些哭喊远远不能完全真实地反应罪恶的程度,实际的情况比公布出来的更为严重。
“我现在要下去”与创世纪11:5的信息是平行的:“耶和华降临,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”。当然,这个下去的动作首先是指从希伯伦橡树那里下到约旦河谷。“我现在要下去”首先涉及上帝审判所多玛的具体时间,或者说,上帝审判一个地方有祂自己的时间。
其次,最终决定所多玛命运的根本不是所多玛,既不是所多玛的红富一代,也不是所多玛的红富二代,也不是所多玛的术士、龙脉和风水,更不是他们的境外余孽;而是耶和华的使者。当然,不能说所多玛最后的命运与所多玛无关,是他们自己的罪孽与狂妄赢得了硫磺与火。
最后,这个下降的过程,本应该是罪恶之城悔改的最后时间。考察(רָאָה,to see, look at, inspect, perceive, consider)的对象首先是הַכְּצַעֲקָתָהּ הַבָּאָה אֵלַי,according to the cry of it, which is come unto me,到达我这里的那哭喊。而这哭喊是源于他们所行的。一个失去了向上帝呼喊能力的民族,不配得到上帝为他们主持公义。路人以目和集体沉默的民族,配得永远的专制。
非基人士常常质问我们:你们的上帝在哪里呢?我们可以这样回答他们:鸦雀无声的你们,只配鸦雀一样的弃绝和互相践踏(箴言21:13;创世纪4:10)。动词“行”(עָשָׂה)的宾语是כָּלָה,completion, termination, full end, complete destruction, consumption, annihilation。这个名词不仅是完工,而且指集体行动(出埃及记11:1)和共谋(撒母耳记上20:33)。每个人都在罪恶中有份。甚至可以这样说,你如果在所多玛从未对罪恶说不,你同样将被审判。这是罗得被称为义人的原因之一,因为他试图阻拦所多玛人的淫行。
最后这句话主要是显明神的公义和谨慎:וְאִם־לֹא אֵדָֽעָה,and if not, I will know。这并非说上帝不是全知的;而是强调,上帝临在,一切真相大白,不能隐藏。虚假的控告在神那里是无效的,因为我们的神必亲自察验一切案卷。当然这也意味着,所多玛最后的倾覆是公义的,绝非冤案。
另一方面,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:其中那些不是那样犯罪的人——如罗得——神也必然“知道”;他们不会一起灭亡,反而因信得生。更重要的是,上帝亲自进入这个世界,经历这个世界的罪恶,这一切都指向了基督的受难——人类虐杀了神的儿子,将人类归入救赎和审判的终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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